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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醫療平等權:
每位病人皆享有平等而合理的醫療資源,不因老幼、男女、貧
賤、宗教、黨派之不同而有所差異,但仍宜尊重急症及重症優先原則。
二、 知悉權:
1.您及您親友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、診斷、治療方式及預
後。
2.您有權知道主治醫師的姓名、職稱及其他專業資料。
3.您有權知道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
發症及危險。
4.您有權知道藥劑之用法、療效及副作用
三、 安全權:
1. 醫療院所應提供整潔、安寧、安全又衛生的醫療環境。
2.危急病人享有即時醫療照護及持續一貫性醫療之權利。
3.您有權要求轉診,爭取較好之醫療照護、保障性命安全
之權利。
四、 同意權:
醫師實施任何侵襲性檢查,如胃鏡、大腸鏡、支氣管鏡、膀胱鏡
或手術、麻醉時,您有權事先被告知了解真相,並表示同意接受
該檢查或治療之權利。
五、 隱私權:
醫事人員因業務上所知悉的秘密,不得無故洩漏。您的病情、個
人隱私、隱疾會受到尊重及保護。
六、 選擇權:
您有選擇醫療機構、主治醫師、檢查或治療方式的權利。
七、 醫療文件收取權:
您有權利要求醫院發給病歷影本、診斷書、檢查報告、死亡證明
書、死產證明書、轉診病歷摘要、醫藥費收據,並依醫院規定繳
交部分費用。
八、 醫療拒絕權:
您有接受或拒絕檢查或醫療的權利,“自動出院”、放棄(心肺
復甦術)拒絕輸血都是您的權利之一。
九、 醫療尊嚴權:
您有權要求醫師尊重您的人格尊嚴,無論是在檢查診斷或治療上
的需要。
十、 申訴權:
當您或您的親友在醫院診療的過程中,有任何不了解或不滿意的
狀況時,可透過申訴專線:03-5240445、
網路信箱:secret@nanmen.com.tw或院長信箱(各樓層護理站、
一樓服務台備有院長信箱意見單提供取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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