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News
2026/09/07

115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暨新冠疫苗施打

公費流感疫苗暨新冠疫苗施打

115年度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

開打日期公費接種對象類別
公費流感疫苗COVID-19疫苗
第一階段對象
10/1開打
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O

65歲以上長者
O
O
55歲以上原住民
O
O
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O
O
滿6個月以上之嬰幼兒
O
(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)
O
(從未接種COVID-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)
孕婦
O
O
具潛在疾病者,包括(19-64歲)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≥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O
O
(另納入結核病、失能、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)
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
O
O
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、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O
O
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O
X
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O
X
第二階段對象
11/2開打

50至64歲無高風險成人
O
O
種類服務時間
費用
流感疫苗
10/1(週四)、10/2(週五)、10/5(週一)請掛:流感專診
服務時間:上午 08:00-12:00;(最晚 11:30 分報到)

*非流感專診時段請掛週一至週六門診時段評估施打
*18 歲以下請掛小兒科評估施打
需收掛號費
新冠疫苗
週一至週五請掛二樓(7 診)專診評估施打
服務時間:上午 08:00-12:00;(最晚 11:30 分報到)
肺炎鏈球菌
週一至週六請掛家醫科或胸腔科門診評估施打

注意事項

請務必攜帶身分證(居留證)、健保卡、符合資格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
  1. 醫事人員(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人員,請攜帶識別證)。
  2. 兒童接種、請務必攜帶健保卡、兒童手冊及戶口名簿等身分相關證明。
  3. 孕婦請攜帶產檢手冊,6個月內嬰幼兒父母攜帶戶口名簿。
  4. 罕見疾病/重大疾病出示證明。
  5. 現場會查驗是否符合資格,請攜帶證明文件、識別證,若資格不符則不予接種。
  6. 18歲以下請攜帶並簽屬接種評估與意願書。
  7. 採現場掛號 *詢問專線:03-5261122分機66一樓服務台